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胁之下抱头跪下去,迟来的涕泪流满面庞。
如果有机会,如果能力,如果可以——
一枚发光的绿灯戒降临在他身边,向他许诺了他想要的一切:智慧、力量,最重要的是,惩戒罪犯的能力。
当晚,他就杀死了乔·切尔,但是他的父母仍然永远地倒在了血泊中。他们行尸走肉般站立起身的模样只会让他感到反胃和恐惧,对于父母的记忆也永远停留在了可怕的一瞬间。剩下的,他只记得乔·切尔求饶时那可憎的面孔,和亲手杀人时流窜过全身的、过电般的愉悦感。
他才八岁,还没有意识到,什么叫一发不可收拾。
从此,哥谭被他治理得很安宁。
他几乎不去自己的片区执行任务,只是一心一意地守护着哥谭。所有为非作歹者都会被他亲手抓住、审判,再处以死刑。
在捏死他们时,他会感受到那种熟悉的、微妙的的快感,是复仇的火焰在燃烧:凭什么他们都可以活下去,而我的父母却在六尺之下长眠,永世不醒?
这不公平。
凭什么恶人逍遥法外,好人就得躺在棺材里?凭什么他们不能在生前就体会到地狱煎熬之苦,一定要在死后才象征性地赎清罪孽?
既然哥谭市无法给予他们公平,那么,由他,掌握了绿灯戒,与绿灯戒匹配度高到无法估量之人来完成这一切。
当然,掌控也不是没有代价。他对芭芭拉很抱歉,因为他也让她失去了父亲。
在他杀死戈登后不久,守护者们便带着绿灯军团降临了。他们强行要求他交出绿灯戒,却不知道,绿灯戒早已经完全为他所用。
在灯光拟态出的怪物撕下最后一名守护者的头颅时,他若有所思。既然他所使用的早就不是绿灯戒,那么,他应该叫什么呢?
对了,虽然灯光晦暗,但依旧具有点燃白昼的力量。他想,我是长明诡灯,破晓黑光!
破晓诡灯!
在他吐出这个词的一瞬间,时间洪流一拥而上。将他带走,带往下一个地方……
322.
他是神奇女侠的爱人。在搂抱着奄奄一息的戴安娜时,他如是想到。
阿瑞斯就在不远处——或者说,他的尸体。那顶价值连城又危险至极的头盔就在他们不远处,唾手可得。
离开了主人,头盔变得暗淡无光,让他简直有些怀疑,他们付出了这么多,一路走到如今,就只是为了这么一块金属吗?
但戴安娜用她的行为告诉他:是的,这就是我们最终极的目的。
实际上,他当时混乱的头脑也无法理解戴安娜的目的究竟为何了。也许戴上头盔她就能活下来,也许她只是想保护好这重要的战利品,也许——
再做过多的假设有什么用呢?一来,他很确信自己实际上看到了戴安娜眼神中渴望的光芒,二来,斯人已逝,她也无法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了。
而他,他在看见戴安娜眼中的贪婪的下一刻,便条件反射地警觉了起来。而当她伸出渴望的手时,他摘下了她腰间的套索。
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。他将套索套在她的脖子之上,收紧、再收紧。
那场战争中死了太多人,戴安娜也理所应当地成为了牺牲者之一。他抱着她的尸体仰天长号,至少在那一刻,他的眼泪是情真意切的。
最后,是他拾起了头盔。
的确,头盔的存在就是不可解的魔咒。就像是天然诱惑着人堕落的魔鬼一样,只要它还存在,其主人之位仍然空缺,那么它就会不断地诱惑着更多人对它的痴迷和争夺,引发下一场战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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